有些案子像一颗埋在路边的地雷,平时看不见,踩上去才炸得人晕头转向。我干律师这些年,2024年那起共同犯罪的纠纷,总让我觉得像一场没防备的戏。主角是个叫老丁的男人,40多岁,开着个修车铺,靠手艺吃饭。他怎么也没想到,一张没签字的收条,会把他和发小阿强一起拖进诈骗案的深渊。这故事里有义气的代价,也有法律的冷眼,读来让人既揪心又唏嘘。
开端:收条的轻信
老丁和阿强是从小光屁股玩到大的兄弟,老丁修车,阿强跑业务,俩人偶尔互相帮衬。那年秋天,阿强找到老丁,说接了个大单,要修一批车,缺30万周转资金,求老丁借钱。老丁二话不说,掏出积蓄,写了张收条:“阿强借我30万,年底还。”阿强拍着胸脯保证:“兄弟放心,准时还你!”可老丁忙着修车,忘了让阿强签字,收条就塞进了抽屉。
年底到了,阿强没还钱,人也找不到了。老丁急了,打电话才知道,阿强拿那30万压根没修车,而是转手给了个“朋友”,说是投资。没几天,警察上门,说老丁和阿强涉嫌共同诈骗,那30万是阿强从客户那儿骗来的“预付款”。老丁傻了眼:“我就是借钱,怎么就成骗子了?”
危机:从债主到共犯
老丁被抓时,正在修车,满手油污。他跟警察喊冤:“我还等着他还钱呢,哪知道他骗人!”可证据不饶人:银行流水显示30万从阿强账户转来,收条上有老丁的字迹。《刑法》第25条规定,共同犯罪得有共同故意和行为,检方认定,老丁明知阿强没正经生意,还借钱给他,等于“分工协作”。
我接手这案子时,老丁已经被羁押了半个月。会见室里,他满脸憔悴:“我信错人了,可我没骗!”我翻卷宗,心里直犯嘀咕。阿强的供词咬死老丁“知情”,可那张没签字的收条,压根证明不了啥。这案子得从头挖真相。
交锋:真相的拉锯
我先从那30万查起。银行记录显示,钱是从个客户账户转来的,阿强拿去给了个空壳公司。我问老丁:“阿强跟你说过资金来源吗?”他摇头:“他说修车急用,我没多问。”我又调了俩人通话记录,老丁几次催还钱,阿强都推脱,没提诈骗。
庭审前,我找到被骗的客户,他说阿强拿假合同骗了30万,老丁从没露面。我把这些拼起来,证明老丁只是债主,不是共犯。可检察院不松口,说老丁“过于信任”阿强,客观上帮了忙。阿强的律师还反咬,说老丁是主谋。
庭审那天,法庭里气氛紧得像要炸。检察官拿出一堆流水单,质问:“你连收条都不签,哪来的信任?”老丁涨红了脸:“他是兄弟,我信他!”我当庭递上通话记录和客户证词,反问:“我当事人一分钱没拿,哪来的共同故意?”我还请了个修车工作证,老丁天天埋头干活,不像骗子。
高潮:裂痕的真相
关键时刻,阿强在法庭上改了口供,说挪钱是他一人干的,老丁不知情,收条是他故意不签,想拖住老丁。法官听完,沉默了一会儿,最终判决:阿强诈骗罪成立,判五年;老丁证据不足,无罪释放。
老丁走出法庭那天,天空阴沉沉的。他站在修车铺门口,低声说:“30万没了,兄弟也没了。”我拍拍他的肩,没说话。那张未签的收条,像把无形的刀,割开了他们的情谊。
尾声:义气的代价与法律的底线
老丁后来缩了铺子规模,说是不敢再借钱给人。我想起这案子,总觉得共同犯罪的认定,像个无形的钩子,差点把老丁钓进去。法律是严肃的,它不看你信不信,只看你干没干。这故事没英雄,只有个老实人,在义气的夹缝里,靠着点真相和运气,逃过了牢狱之灾。
我做律师,最怕看错人,最庆幸帮对人。老丁还在修车,听说每次借工具,都多留个心眼,生怕再踩雷。